海明林场“十一五”发展计划

    国有平果县海明林场成立于1957年12月,是一个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场总面积3619.4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积2733.1公顷。林场地跨海城、同老、黎明、榜圩四个乡镇。全场总户数101户,现有人口312人,其中在职职工135人,离退休38人。

  1. “十五”期间发展概况

1、资源概况。
    经过几年的培育和发展,我场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有所壮大和提升。“十五”期间,有林地面积由期初的1682.5公顷增加到期末的2321公顷,净增638.5公顷,定向培育工业原料林从无到有,到期末已发展928.6公顷。全场森林总蓄积量由期初的86089m3增加到期末的153496m3。
2、人工造林概况。
    “十五”期间共完成人工造林544.1公顷,重点培育速丰林,加大发展自营经济。按造林类型分,其中荒山造林216.2公顷,迹地更新327.9公顷;按造林树种分,速生桉造林470公顷,马尾松造林6.7公顷,八角、玉桂造林67.4公顷;按管理方式分,林场出资造林240.6公顷,自营经济造林87.3公顷,联营造林216.2公顷。
3、木材生产概况。
    “十五”期间共完成主伐,间伐蓄积量48696m3,实现木材销售29533m3,实现木材销售收入8517568元。
4、经济效益概况。
    “十五”期间,我场总收入共8862189元,其中木材销售收入。8517568元,其它收入344621元,木材收入是我场的支柱收入。按总收入计算,林场平均年收入177.2万元。我场年工资费用、造林营林开支、护林防火开支等总计达200万元,每年资金缺口23—30万元。林场产业效益是亏损的,如果把二、三十年的森林资源营造,管护成本计入,亏损更大。
5、职工自营经济发展概况
    我场从1997年开始划分自营林地由职工自主经营,2000年开始全面落实,到“十五”期末,全场自营经济林地面积共4752.7亩,其中在“十五”期间新增1090亩。
    “十五”期间,林场投入自营经济的扶持生活费,苗木扶持费、管理费共56.45万元。职工自营经济林地自2001年开始有收入,“十五”期间,职工自营经济林地收入达72.3万元。
二、“十五”期我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措施对策。
    从林场的实际出发,按照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挖掘林场的潜力,实行集约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场森林资源快速增长,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提高林场的经济效益,努力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是“十五”期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
    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的支柱产业,是国有林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场是一个林地面积比较少的林场,只有立足于提高林地的产出效益,同时保证职工自营经济协调稳步发展,才有实现强场富民的希望。根据这一思路,“十五”期间,我场森林资源培育的重点加快速丰林建设,实行定向培育工业原料林,逐步实现低产林分改种改造。引导和扶持职工开展自营林地经营。为实现各项任务目标,我场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对策。
    在培育速丰林方面,“十五”期间新增的造林地以营造速生桉为主,同时科学经营现有的松杉定向培育工业原料林。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场人工造林总面积544.1公顷,其中速生桉造林就占470公顷,占86%,由于造林、营林技术措施科学、合理,林木长势迅速,据测定,营造的桉树林,年平均胸径4厘米,年均平均高达5米。“十五”期间,我场共完成中幼林抚育间伐,268.4公顷,改善提高了松、杉定向培育林分的质量。
    改造低产林是培育速丰林的一项重要措施,实施低产残次林改种,改造是“十五”期间采伐更新的工作重点。但我场低产的残次林占成过熟林的比例很大,实施工作要受采伐限额的限制,因此,改造工作需分多年分步实施。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场主伐面积总共达368.6公顷,其中低产的残次林采伐面积就达176.1公顷,通过改种速丰林,可极大地提高林地的生产效率。
    “十五”期间,职工自营经济进一步落实,已基本实现人人有自营地的局面,职工人均经营面积达36.5亩。随着林场速生用材林突显成效,职工自营经济由注重发展经济林转向速生桉、马尾松方向发展,林场给予了相应的引导和扶持。据统计“十五”期间林场对自营经济扶持达56.45万元,职工自营收入达72.3万元。
    找出增收节支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林业生产。我场现有的成过熟林木分质量低,木材低劣,经济效益低,年度采伐收入仅可维持林场基本的开支,连迹更新的资金都难于筹集。正是由于长年经济困境,致使享利那或林地丢荒了十多年没有造上林。面对困难,新的场领导班子积极探导和研究对策,用跨越式发展林业的眼光,以高度的集体智慧,采取联营的方式,引资金光集团从而实现了享利那或3243亩的荒山造林。同时木材生产采取了由木材商包山采伐的办法,减少了许多中间管理环节,降低成本,实现增收节支,从而为迹地更新造林,自营经济管理等注入了更多的发展资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存在供养人员多和可利用资源少的矛盾。
    “十五”期间,我场年均木材销售5970 m3,年均收入170万元左右。“十五”期初,由于采伐的多是高产的正常林分,采伐面积较少,而且木材价格高,迹地更新负担不大,所以每年的收入还可维林场的正常支出。而到期末,随着开始采伐低产残次林,由于单产低,需要采伐大面积才能完成木材生产任务,因而迹地更新投入的资金比“十五”期期初多。而且这些残次林木材质量低劣,价格低,造成销售收入很低,迹地更多新包袱更显沉重。如今年采伐的六拥站的1林班残次杉木林1190亩,平均每亩仅产木材1立方米,收入200元/亩,而迹地更新种植速生桉,包括买肥料、苗木、投工两年管理在内,需要花费270元/亩。由于开支沉重,04年和05年我场经济收入实际是入不敷出,每年资金缺口达30—40万元。
    2、存在采伐限额少和需低改面积多的矛盾。
资源危机是造成林场经济危困的主要原因,而要迅速增长森林资源,给林场走出经济困境,则必须加大低产残次林的改造营造速丰林。但由于受采伐限额的限制,“十五”期间,残次林改造显得缓慢。
    3、职工住房条件差,生活环境差。
    我场职工住房都是60—70年代建的砖瓦结构房,现大多数都变成了危房,这和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极不相称。生活和工作环境也很差。“十五”期末,只完成了同老住房新建和建立一栋办公楼,场部危房改造难予实施,关键是林场经济危困,没有资金。我场存在的这些主要问题和困难,亟待“十一五”计划期间研讨和解决。
四、发展趋势预测和分析
    针对我场人多地少,一般松、杉用材林多,且单产低,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面积少等实际情况,我场今后的发展应向以下方面发展:
1、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方式向集约化经营方式发展。
    我场现有的林地面积2733.1公顷,现有职工人数173人,人均仅有林地面积236亩,只有通过科学的管理,实行集约化经营,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质量,才能在有限的林地上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
2、向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方向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
    我场到2005年止,已经营造4000亩(属于林场部分)的速丰桉,计划2006至2008年再发展6000亩的速丰桉,形成万亩高标准的速丰桉造林基地,如果一个轮伐期定为5年,每亩产量5m3,那么从2009年开始每年就可以采伐2000亩,出材为1万立方米的桉树,年经济效益将达到300万元以上,由于面积达到1万亩,就可以实现桉树永续利用,林场的经济将得到可持续发展。
3、营造生态型林场,打造旅游品牌。
    从2005年起我县的财政收入预计达到10亿元以上,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人们外出旅游且与大自然接触的欲望增强,而目前平果的森林旅游市场并没有形成,而我场具有这方面的资源优势,因此我们从“十一五”期开始着手,修建水库,美化场境,引进珍稀名贵树种,改善生态环境,为游客创造游玩、休闲、生活的场所。通过一系列的建设,初步打造具有自然特色的旅游胜地。
五、发展目标与重点
    经过“十五”的改革与发展,我场的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也有所提升,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场大力营造速丰桉取得成功,林种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但从整体上看,职工的生活水平还得不到提高,“十一五”是我场进行“三项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时期。因此,我场一定要抓住机遇,对林种结构,基础设施、经济形式等实行战略性的大调整,实现生态型的新型林场。
(一)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手段,以提高林木质量和“三大效益”为重点,以林种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营林实行集约化经营,发展定向培育短轮伐期的速生丰产林;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现单位与职工经济利益的协调并进,基本创造人和自然(生态环境、经济、文化)和谐发展的生态型新型林场。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主要目标:
    (1)营林生产
    造林面积733 hа,其中营造速丰桉400 hа,西南桦200 hа,马尾松133 hа。(详见附表1)
    (2)木材生产
    按消耗量分,木材生产蓄积为67476 m3,其中主伐蓄积65001??? m3,间伐蓄积2475 m3;按面积来分采伐面积955 hа。其中主伐面积为800 hа,间伐面积为155 hа,按树种类分,松、杉类蓄积 41241m3,桉类蓄积26235m3;按出材量分,“十一五”木材生产出材量为46005 m3,其中松杉类28255m3,桉类出材量17750m3。(详见附表2)
    (3)经济效益
    “十一五”期间经济总收入1481.5万元,其中木材收入1180万元,税费94.4万元,利润763.6万元,自营经济总收入301.5万元,利润148万元。(详见附表4、5)
    (4)森林护林防火
    森林资源的被盗滥伐控制在15立方米/年,森林火灾控制在年千分之一内。
(三)发展重点
    “十一五”期间是我场发展重要时期,这个阶段可以说是建设创业时期,建设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林场今后的生存与发展。在“十一五”期间要根据林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的需求,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在山上做文章,做大做强林场的经济。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短轮伐期的速丰林,全面地提高森林数量和质量。
     从我场现有的森林资源状况来分析,目前我场林木的龄级结构是不合理,60—70年代的成过熟松杉类用材林面积600hа,蓄积5万m3,如果每年木材生产按出材量8000m3计算,那么到“十一五”期期末,我场现有成过熟松杉用材林基本上采伐完毕,而90年代种植的松杉用材林接不上,如果“十一五”不注重发展速丰桉,那么到“十二五”就没有林木可采伐,势必影响到林场的生存与发展。从2003年至今,我场已经营造有4000亩(属于林场部分)的速丰桉,预计到2008年即可采伐,为了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我场应在2006年至2008年这三年内完成6000亩桉树造林,并且应该连续每年完成2000亩,形成万亩速丰桉造林基地,同时在“十一五”期要完成3000亩珍稀名贵的西南桦造林任务,争取到“十二五”期期中完成树种结构的调整,调整到马尾松面积为1.5万亩,桉树1万亩,杉木0.8万亩,西南桦0.4万亩,八角、玉桂0.3万亩,形成具有适应市场能力强,抗风险小的中、短、长项目相结合的市场主体。通过这样的林种调整,到“十二五”将既有可观的松脂收入,又有桉木、松、杉类收入,预计年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到时林场将能全面实现生态完备、经济繁荣、文化进步的生态型林场。
2、大力发展自营经济,培育新的经济生长点。
    自营经济是一种非公有制经济,是林场经济的有益补充,它是支撑着林场发展的重要经济成份。因此要加强自营经济的科学管理,不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依靠科学技术管理,寻找新的经济生长点,促进自营经济蓬勃的发展。
    (1)培育支柱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上规模。
    2006年—2010年:八角、玉桂产业科学管护面积达4000亩。
    2006年—2010年:松、杉用材林产业种植达2000亩。
    2006年—2010年:发展速生丰产林(尾巨桉)面积达6000亩。
    (2)多元化经营,以短养长,长短结合。
    养 殖 业:2007年创办一个养殖场,以养鱼、养禽畜为主,职工养殖面积20亩,养殖户15户。
    种桑养蚕:50亩,养殖户10户。
    服 务 业:运输5户,经商3户。
    八角、玉桂加工厂:4户。
    林下间种:2006—2010年,发展林下作物面积达到2000亩,参加户数30户。
    食用菌栽培:1所,年产1万袋。
    (3)经济效益目标
    2006年:八角、玉桂收入5万,养殖业收入6万元,食用菌收入1.5万元,运输业收入7万元,其他农作物种植收入7万元,育苗收入6万元,总收入28万元,纯收入13.5万元。
    2007年:八角、玉桂收入8万,养殖业收入9万元,食用菌收入1万元,运输业收入5万元,其他农作物种植收入5万元,总收入32.5万元,纯收入16.5万元。
    2008年:八角、玉桂收入15万,养殖业收入10万元,食用菌收入1.5万元,运输业收入8万元,其他农作物种植收入8万元,总收入42.5万元,纯收入20.5万元。
    2009年:八角、玉桂收入15万,养殖业收入10万元,食用菌收入1.5万元,运输业收入8万元,其他农作物种植收入10万元,总收入44.5万元,纯收入22.5万元。
    2010年:八角、玉桂收入40万,养殖业收入12万元,食用菌收入2万元,运输业收入10万元,其他农作物种植收入10万元,松脂10万元,林木采伐收入100万元,总收入154万元,纯收入75万元。
    “十一五”我场自营经济总收入301.5万元,纯收入达到148万元,人均收入达到1.09万元。
3、千方百计改善林场的基础设施,美化林场的生活环境。
    “十五”期间已完成办公楼的建设和同老站职工住房的改造,在此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我场计划对现有职工居住的旧危房进行改造,建设成具有林场特色的一户两层标准楼房,并修建舍区道路,对沿河两岸及舍区进行绿化美化。为把我场建设成生态型的林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预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十一五”主要的经济来源于60—70年代种植的松杉用材林,和“十五”种植的定向培育的桉树用材林以及自营经济的收入。“十一五”的经济总收入预计达到1481.5万元,利润911.6万元。其中松、杉用材林收入736.25万元,桉树用材林收入443.75万元,营林成本322万元,税费94.4万元,利润763.6万元,自营经济收入301.5万元,自营经济成本153.5万元,利润148万元。
    “十一五”是我场发展速丰林的高峰时期,森林数量和质量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工业原料,同时森林改善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生态效益,将显著提高。
六、措施与对策
    “十一五”是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发展大规模的速丰林建设和建造职工住房,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问题。因此应采取以下几个对策。
    (一)资金的筹集方面:
     1、调整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比例,走一条公私联营的经营之路。
    为了提高职工的就业门路,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造林的积极性,在“十一五”期间,我场将大部分采伐迹地约6000亩划分到职工,通过林场出林地,技术、管护(护林),职工出部分劳力、资金,实行联营造林,产品按3:7分成,林场3成职工7成。通过联营,使林地、人力、职工资本等三大资源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林场营林生产的蓬勃发展。
     2、利用世行资金,扶持资本少的职工造林。
    针对部分林场职工造林资金紧缺的实际问题,林场负责向世行担保承贷,每个营林工序结束后,验收合格,实行报帐式的支付造林工费给职工,林木有收益后林场扣减贷款额偿还世行,以保证营林生产的顺利开展。
     3、利用职工和林场的剩余资金修建职工住宿楼。
    “十一五”期间营林生产实行联营,林场每年至少不用开支营林费用达到40余万元左右,因此,林场每年至少能补助10户职工的旧房改造(第一层由林场修建,第二层由职工修建)。预计用三年时间,林场的旧房改造率达到70%以上。
     (二)其他方面:
     1、继续参加医疗、养老保险,消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保障待岗职工的最低生活补助,切实维护林场的稳定。
     2、加强管理,继续完善林场的各项配套制度,以制度管理人。

 

 
附:
 

一、国有平果县海明林场“十一五”期间工作目标(2006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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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平果县海明林场远景规划(2011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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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年度收入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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